一瓶开水浇上脖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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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8:18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2月22日讯(记者 刘建) 两个小贩为了争生意发生争执,其中一个小贩把开水泼向对方脖子上。近日,市北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经审理查明,7月7日上午10时,胡某和王某在延吉路早市上因为卖莲子粉而发生争执。王某先用拳打了胡某,胡某则拿了一个盛满开水的暖瓶,冲着王某的脖子就泼了过去。经鉴定,王某构成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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