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一处长在服刑中被翻出旧案加刑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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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8:39 浙江在线 | ||||||||
去年9月因贪污、挪用公款被判10年有期徒刑的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原财务处处长贺生富又因为被查出挪用160余万元公款的余罪而再次获刑。记者昨天获悉,崇文区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总共执行有期徒刑17年。 经查,1996年7月,贺生富利用职务之便,以为职工办理人身伤害保险为名,擅自挪用单位公款160余万元,借给某公司负责人房某使用。房某后还给贺生富10万元现金和一张70
来源: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