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起 换发新伤残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8:54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周哲)下周起至明年6月30日,市民政局开始集中为伤残人员换发新证件。新证件与旧证件的最大区别就是取消了伤残情况介绍等一些涉及伤残人员隐私的栏目。 新证只保留了姓名、残疾等级等最基本的要素。市民政局官员说,取消的栏目,体现了对伤残人员隐私和人格的尊重,因为伤残人员证可能在很多公众场合出示。
伤残人员是指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伤残民兵民工特指军事民兵民工,比如给人民解放军当向导时受伤的、在战争中受伤的以及在武装部机关训练时受伤的、而且必须是无工作单位的)。但在经济建设领域受伤致残的民兵民工证件则不在市民政局换发之列。 据悉,下周的换证对象只针对渝中区,时间预计三天。其他区县从1月20号开始换发。(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