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摩托的肉老板倒毙村道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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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9:58 浙江在线 | ||||||||
今年8月的一个清晨,桐乡农民沈利昌和他的摩托车被人发现倒在当地的一条村公路上,送医院不久后,沈利昌因重度颅脑损伤而去世。这起被当地交警部门认定为因撞到狗而发生的单方交通事故,却因其家属发现的诸多“疑点”而横生枝节。 上周,沈利昌家属一纸行政起诉状,将桐乡市交警大队告上法庭,要求法庭认定被告未及时勘验现场的行为属违法。桐乡市人民法院将于近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事故发生时有狗叫声 沈利昌生前在桐乡高桥镇的集市里卖猪肉。其家属介绍,今年8月28日清晨4时许,沈像往常一样骑摩托车去做生意。 4时55分,一名晨练者发现沈利昌及其摩托车倒在高桥镇南面的一条乡村公路中央。事后,据离出事现场最近的一户人家称,在4时40分左右,他们听到有摩托车倒地的声音,伴之而来的还有一声“呜呜”的狗“哭”叫声。 沈利昌的小舅子徐建忠说,当天早晨5时05分,高桥派出所的民警赶到,将现场保护起来;5点半,120急救车及桐乡交警大队施救中心的人员赶到现场,将尚有一丝气息的沈利昌送至医院抢救,并把摩托车拖走。 家属:交警没有立即勘查现场 沈家人称,正是交警部门将摩托车拖走,引起了他们的不满。“民警将现场保护起来后,交警在没有勘查的情况下,便把摩托车拖走,这是破坏现场。”徐建忠说。 徐建忠认为,交警部门没有履行及时勘验交通事故现场的法定职责,仅是凭事发时有人听到狗叫声而作出“单方交通事故”的结论,而且事发现场附近最终也没发现有狗,这种结论无法令家属信服。 但记者看到,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并没有提及狗的事。交警所收集到的证据是:沈利昌驾摩托车经过事发现场没有佩戴头盔,倒地时并没有其他车辆通过,摩托车左侧保险杠与地面有刮擦痕迹,没有发现其他碰撞痕迹。交警:民警已勘查现场 桐乡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吴水明对沈家的指责,解释称这是一种误解,是因为家属对公安部门的职责理解不够。 “根据公安部门加强基层派出所建设的相关文件,基层派出所具有四大管理责任,其中包括交通管理职能。”吴水明对记者说,这也意味着基层派出所有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调查的职能,目前这一举措在嘉兴地区普遍施行。 高桥派出所勘查现场后,没有发现肇事车的痕迹,并将相关证据及情况提交交警大队,交警大队据此立案。吴水明称,当天下午,交警便到事故现场进行了复勘,并验证了诸如“地上有一条长达两三米的倒地痕迹”等派出所提交的相关证据。 最后,桐乡市交警大队根据相关证据认定,这是一起单方交通事故。 焦点:民警能否取代交警职责 民警能否取代交警职责?民警在现场是否真正起到勘查现场的作用?交警在事发近12小时后才赶到现场,是否尽到了“交警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赶到现场”的责任? 12月17日下午桐乡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行政起诉案时,这三个问题成为了争议焦点。 原告代理律师丁正松认为,民警并不能真正等同于交警,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都认定,交警是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惟一执法人员。 丁律师认为,高桥派出所到达现场后是否真正起到了勘查现场的作用,这一问题也值得商榷。因为在被告方提交的现场照片,全都是死者被送到医院、车子被拖走后现场的照片及死者在医院的照片,根本不能被称为“现场照片”。 疑点:目击者为何一言不发 沈家人称,他们之所以要告交警大队行政违法,是因为他们在事后发现诸多“疑点”,让他们认为这不只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 徐建忠称,沈利昌倒地时是左侧倒地,摩托车左侧保险杠上的擦痕都可以证明这一点,但到医院做CT后发现,沈左右头颅都有骨折现象,这一点记者在医院CT报告上也证实了。 更让沈家人起疑的是一名目击者对事发时的情况避而不答。 徐建忠称这名目击者是个姓沈的老妇人,有3名证人可以证明她事发前后在现场周围徘徊。 第一名证人是菜场里姓范的鸡贩子。他对记者说,当天早晨他骑车去菜场,由南而北超过同向的正在走路、拿着菜篮的沈老太,两人还打了招呼。几秒钟后,范便听到有摩托车倒地的声音。由于范并没有超过沈利昌,因此他断定沈是从后面赶上来的,出事时沈老太离沈利昌最近。 事故发生后,落晚村一名姓徐的老头也由南至北经过现场,看到沈老太在现场徘徊不前。徐问沈老太为何不走,沈说前面有人摔倒了,不敢过去。于是,徐陪沈一起经过现场,步行至集市后才分开。当时,沈老太手中并没拿篮子。 最后,在当天5时许,落晚村另一名姓沈村民在经过事故现场时,发现沈老太独自一人走在事故现场北面,前往集市的路上,手里提着一个篮子。 沈老太为何事发前后在现场徘徊?当沈家人找她询问时,为何避而不答?她的态度在大家脑海中留下一个大大的问号。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本报驻绍兴记者 崔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