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歹徒多次蒙面持刀抢劫被判重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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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10:22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黄某、王某等4名外省籍务工人员,曾多次在马尾区蒙面持刀抢劫。日前,他们被马尾区法院以抢劫罪、盗窃罪分别判处16至1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0元至25000元不等。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1月6日晚10时,黄某、王某等4人窜到马尾快安附近,持西瓜刀和水果刀,戴“猴帽”蒙面抢走付某430元。当晚11时,4人又窜到一电子厂,抢走行人陈
经查,该团伙在今年1月至2月间,先后5次持凶器在快安、马尾后街等地实施蒙面抢劫,抢走多名被害人的钱物价值3030元,并致使3名被害人轻伤或轻微伤。该团伙还在2003年7月至2004年2月间,多次在马尾实施盗窃电脑、彩电、香烟、饲料等财物6000多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