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酒后驾车酿惨祸,一死一伤赔27.9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11:06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 案情梗概今年4月13日中午,28岁的小海骑摩托车路过北苑西路,车后还坐着人到中年的孙某。小海突然发现,前方一辆挂着私家牌照的轿车,好像失控一样,歪歪斜斜地向他们猛冲过来。小海想避已经来不及了,“肉包铁”的摩托瞬时撞上了“铁包肉”的轿车,小海当场倒地,头部受到了猛烈的撞击,在床上躺了整整1个多月,后被有关机构鉴定为“达到
观点交锋小海:张某身怀有孕还喝酒驾车,是引发这起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原因。这一点,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已经给予了肯定,她要负全责,我的经济损失应该由她全部承担。张某:我现在都后悔死了。当时我根本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了,如果知道的话,我根本不会喝酒,也不会闯出这么大的祸来。我有责任我承认,但小海骑摩托车没有按规定戴头盔,才会摔伤头部,使损失扩大,小海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小海:我老婆刚生了孩子,我又不能工作,家里现在已经没有钱了,现在急等钱治伤给孩子买奶粉。她应该尽快赔偿我的损失。张某:我真的很想尽快赔给他钱,可我也没有工作,家里的孩子更小,何况我刚刚赔偿给死者25万元,现在再也拿不出钱来赔偿给他了。请求法院能够考虑我的实际困难,能够宽限些日子,让我分期付款。 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已经做出责任认定,法院应予采信。被告以原告未戴头盔致损失扩大为由,要求减轻自己的责任,理由不足,法院不予采信。但由于被告已赔偿给另一死者25万元,考虑到其经济状况比较差,同意被告分期给付赔偿款的请求。据此,法院判决,张某分8个月赔偿给小海总计2.9万余元经济损失。 通讯员玄民 金陵晚报记者毛蕾(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