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三名杀人分尸恶魔昨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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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11:06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 昨天,恋爱不成杀情人的崔义喜、为家庭琐事杀妻的康荣贵和谋财害命的王志成,分别被南京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这3名杀人后分尸、毁尸、抛尸的杀人恶魔被立即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杀死情人的崔义喜,现年47岁。去年11月,女友张某与崔义喜产生矛盾提出分手。崔义喜为了与张继续保持恋爱关系,于12月11日晚将张约至哥哥位于浦口泰山镇林场村的空房内。交谈中双方发生争执,崔突然用双手猛掐张的颈部,致张机械性窒息死亡。为毁灭罪证,崔义喜残忍地
新闻链接 犯罪心理学家剖析恶魔心理3起命案、3具被肢解的尸体!犯罪分子为何如此冷血,能做出残忍到另人发指的变态举动?记者昨天就此问题采访了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所长狄小华。狄所长认为,犯罪分子在杀人后,做出分尸、毁尸、抛尸的举动,最直接的原因是为了对付刑事侦查手段,达到逃避法律惩罚的目的。近年来,涉及到分尸、抛尸的恶性案件有增多的趋势,这一方面是因为影视作品中的类似场面过滥,起了诱导犯罪的不良作用;另一方面,社会人际关系冷漠也是导致犯罪手段残忍性增强的深层次原因。狄所长解释,人作为社会动物,需要人与人的关爱与合作,如果人际关系冷漠,得不到足够的关爱,他必然会变得残忍,甚至心理变态。狄所长强调,研究表明,犯罪分子之所以能够做出常人无法理解的残忍举动,很大程度上与他的人格缺陷有关,但这种缺陷绝不是一天养成的,而是在他的成长过程中逐步养成的。因此要减少“杀人恶魔”的产生,必须从孩子的教育抓起,教会他们懂得生命的价值,既要珍视自己的生命,也要珍视别人的生命。(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