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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分手杀害女友 没借到钱刺死熟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13:34 今晚报

  本报讯今天上午,市二中院召开公判会,依法判处故意杀人犯卢建军、衣振明等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会后,依据市高级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上述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今年19岁的卢建军系黑龙江省农民,与被害人李某某系恋爱关系。今年3月底,因李对其冷淡并提出断绝关系,卢建军怀恨在心。4月1日,卢建军来到李某某住处,计划与其做最
后谈判。由于言语不和,二人发生争吵。盛怒之下,卢建军持刀朝李的腹部捅刺两刀,卢唯恐李某某不死,又持折叠凳朝李的头部猛砸数下。后卢建军听见有人敲门,从窗口跳楼逃跑时被群众当场抓获。

  故意杀人犯衣振明,男,25岁,原系辽宁省农民。今年3月,衣振明在本市大港区务工期间,与王某某相识。4月5日晚,衣振明来到王某某家中借钱遭拒,遂对王某某产生怨恨。次日凌晨1时许,衣振明趁王某某熟睡之机,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王的头、胸部连刺数刀。王某某被刺伤后跑到同单元曹某某房内。衣振明见状又连刺王某某背部数刀,致王死亡。作案后,衣振明逃离现场。当日上午,衣振明被抓获归案。(启明广胜 刘军 家平 邱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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