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妇讨薪到法官上书总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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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16:53 中国青年报 | ||||||||
据《重庆晨报》12月16日报道,重庆市开县人民法院丰乐法庭法官赵丕仁,为了给开县200余名民工讨回拖欠长达3年之久的355万元血汗钱,两上北京,并上书温家宝总理。这一举动产生了积极效果,此信被迅速转到国务院信访局,两天后,国务院信访局负责人批示,责成中铁总公司于10天内付清所拖欠的开县200余名民工工资,该公司及时将欠款交清。 去年10月24日,温家宝总理路过重庆市云阳县人和镇龙泉村,熊德明“向总理说了实
然而,“有困难,找总理”,还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农妇,身为法官的赵丕仁为民工讨薪水两上北京,多次协调却未果,无奈之下也不得不求助总理。农妇熊德明请求总理帮忙讨薪,尚可以理解,因为农妇无助,向总理求助是一条捷径。但是,作为法官的赵丕仁也不得不求助于总理,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对于一个法治社会来说都是不正常的。法官只服从法律,法院判决依托的是法律的尊严,对法院的藐视,就是对法律的藐视。 但是,现在的悖论是,一些问题领导一批示,就马上得到解决。在传统中国文化中,对国家权力的敬畏,深深植根于民众心中,如果国家真正严格地执行法律,动真格的,这些“老赖”们还是心底发虚,敢于对抗国家权力的毕竟是少数。 敢于对抗法官的“老赖”们不敢与国家最高行政权力对抗,原因如下:一是从根本上讲,这些人只畏惧权力,并不遵守法律;二是在权力体系中,司法权偏弱,行政权偏强,这从地方以行政权为核心,司法机关的人、财、物受制于行政机关可见一斑。行政权一声令下,事情就很快解决;三是只敬畏高层次的权力,并不把地方权力当作国家权力的组成部分。地方法院尽管适用的是国家法律,作为外地企业,却只服从于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四是可能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加剧了“老赖”们的抵触心理,地方政府对于本地企业进行袒护,使问题只有通过上级机关的命令才能解决。 然而,如果一个社会连民工薪水的讨要都总是要最高行政机关来解决,姑且不说最高行政机关不堪重负,更为重要的是,漠视司法权、漠视国家法律的统一适用,这对国家法治建设是灾难性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