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女大学生遭退学续:女生拒绝5000元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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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02:28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刘英才)昨天,阳新县政府答应补偿朱慧锦5000元,但被朱慧锦拒绝。朱慧锦代理律师张勇说,经过两天的交涉,阳新县政府表示可以给朱慧锦补偿5000元,但强调这5000元是补偿,不是赔偿。 阳新县政府法制办周主任说,补偿5000元,是考虑到朱慧锦被退学,她本人及其亲人为此奔波花费了一定的费用。并且朱慧锦的家庭处在农村,条件确实很苦。之所以是补偿
张勇律师说,这件事情县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并且,经过计算,5000元也根本无法达到朱慧锦及其亲属的花费。 他说,赔偿是一方面,县政府首先要做的不是同情,而是正式的道歉。 昨天下午5时,张勇律师把一份律师函同时交到了湖北省招办。要求省招办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但由于招办相关人员出差,所以暂时还没有答复。 朱慧锦今年被北京中医药大学录取后,因电子档案体检表中没有写明左手残疾被取消入学资格,随后湖北省招办调查称,此失误系医院和县招办造成。经过各方争取,她的学籍被学校保留一年。前天,朱慧锦在代理律师陪同下回老家与相关部门交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