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首例性骚扰案宣判 弱女法庭讨回清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04:1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四川省合江县的李艾敏遭遇了一场性骚扰,备感羞辱的她含泪告诉给丈夫,谁知丈夫不但不理解和安慰她,反而怀疑她举止不端,致使夫妻关系恶化,李艾敏甚至被丈夫重拳打伤,“风流韵事”闹得满城风雨。为讨清白,李艾敏最终向法院提起诉讼。2004年12月,这起四川省首例性骚扰案经过一审二审后,终于尘埃落定,李艾敏获得了2000元的精神赔偿。 寻夫途中遭遇性骚扰
今年32岁的李艾敏是四川省合江县佛荫镇的一名普通妇女,她和丈夫林一凡结婚已经10余年了,生活一直很平静,也很幸福。可是,突如其来的一场性骚扰打破了她们的幸福生活。 那是2002年9月11日晚上8点半左右,在外忙碌了一天的李艾敏,匆忙回到位于佛荫镇的家中。只见丈夫林一凡没有在家,而10岁的儿子也还没有吃晚饭。李艾敏心中不禁有些窝火:这么晚了,儿子连饭都没有吃,丈夫不管娃儿,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于是,她急忙出门到附近的一块空坝子去寻找老公,见那里有几个人在玩,她就边走边问哪个有手机,想借来给丈夫打个电话。 “我有手机。我刚才看见你老公带着个小姐到白马街上去了。”站在一旁的周建国接话道。周建国是合江县密溪乡的人,在佛荫街上做木材生意,平时就有些嬉皮笑脸。李艾敏见是他,便不愿搭理。周建国接着又告诉她,如果李艾敏愿意和他一起到白马街上去找她老公,租摩的费就由他出了。周建国边说边摸出手机,顺手拨了一个号码,拿到耳边听了听,对李艾敏说:“你看嘛,你老公不接电话。”李艾敏一时也弄不清楚周建国在搞什么名堂,只是隐约觉得他有点不怀好意,便不再搭理他,径直向沙坎居民点方向走去。 谁知,李艾敏刚走到人烟稀少的公路边两根电线杆旁,突然被人从身后抱住了。她大吃一惊,回头一看,却是周建国。原来,周建国一直尾随在她身后,伺机欲行不轨。李艾敏吓得冒出一身冷汗,全力反抗,拼命用手去阻挡周建国那双在她胸脯和下身乱摸乱捏的手。 “你想干啥子?快点放开我!”李艾敏奋力挣扎着,终于推开了周建国,急忙快步离开。可是没走几步,周建国又跟了上来,用劲把李艾敏一下子按倒在地上,一边乱摸乱捏,强行亲吻,一边肆无忌惮地用力去撕扯李艾敏的衣服。只听“哗哗”几声,李艾敏的上衣被扯破了,露出了小腹,牛仔裤的拉链也被拉坏了。愤怒之中的李艾敏又踢又推,再一次将周建国从自己身上推开了。 眼看不能得逞,周建国有些恼羞成怒,凶狠地说:“你敢给别人讲,老子就要杀死你!”扔下这么两句威胁的话,周建国便狼狈地逃走了。 这黑夜里短短的三四分钟,李艾敏却像遭遇了一场噩梦,她泪流满面地胡乱收拾了一下,便跌跌撞撞地去找丈夫林一凡。在沙坎居民点,李艾敏终于找到了林一凡。她委屈得泪流满面,哭泣着向丈夫诉说了刚才被欺辱的遭遇,没想到林一凡却劈头盖脸地给了她一顿臭骂:“你自己不注意检点,难怪人家要乱想,尽招惹是非……” 李艾敏没想到丈夫如此不理解自己,心如刀绞,悲痛不已。受辱后的第二天,无处诉苦的李艾敏提着撕烂的衣裤去找当地的干部。领导的态度很鲜明,支持李艾敏,并劝说她应该讨个公道,到公安机关去报案或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于是,事发两天后,李艾敏又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可是就在此事尚未调查落实,作出正确处理时,事情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了。“听说那个女人平时就不正经,不然人家咋个专门找她喔……”一时间,不明真相的人们将此事传得满城风雨。林一凡的肺都快气炸了。怒火中烧的他回家后,不问青红皂白,就将李艾敏痛骂了一顿。李艾敏在重重压力之下,更是整天以泪洗面,精神崩溃。 弱女怒上法庭讨清白 2002年9月14日,老怀疑妻子给自己戴了顶“绿帽子”的林一凡,在家和李艾敏大吵之后,终于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提着一把菜刀找到了周建国,两个大男人出言不逊,大打出手,林一凡在盛怒中将周建国砍了几刀,后被围观的人群劝阻,周建国才得以脱身。尽管如此,林一凡仍然觉得受了奇耻大辱,还想殴打妻子泄愤,幸好李艾敏及时躲避起来,才避免了发生更大的悲剧。 难熬的日子坎坎坷坷地过到了年终岁末,李艾敏夫妻俩的关系没有一点好转的迹象。在春节期间的又一次争吵中,林一凡竟然将李艾敏的右脚踝打得脱了臼。 这时,身心遭受重创的李艾敏经人指点,说可以到法院去告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周建国对她的挑逗及骚扰行为构成了性侵害,影响了她和家人的正常生活,致使她的精神几乎崩溃,家庭生活也无法正常进行,周的行为侵犯了她的身体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周建国公开赔礼道歉,并且赔偿其精神抚慰金。 在旁人的劝说下,林一凡此刻才意识到自己对妻子确实过于粗暴,他陪着李艾敏来到佛荫法律服务所进行咨询。所长详细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并告诉他们,此案的关键在于证人。如果有证人证言能够证实周建国对李艾敏确实有不轨之举,则能够胜诉,获赔有望。如果没有确切的证据,要打赢这场官司就很难了。 李艾敏随后又到合江县法院大桥法庭去咨询,通过法官进一步说法,她增强了信心。无论如何,她相信法律会还给她一个清白女子的公道。于是,2003年8月,李艾敏将周建国告到了合江县法院,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该院大桥法庭受理此案后,进行了公开审理。 在法庭上,周建国对李艾敏的指控不予承认,辩称事发当晚,自己是和李艾敏打赌,赌注为100元。他和李艾敏只是一同摆谈并同行了一段距离,走到半路就回来了。他本人对李艾敏并没有非礼行为,而是李的丈夫林一凡向他敲诈勒索5000元钱,并持刀闯进其家,胁迫他对以前所做的所谓性骚扰的事情向他赔礼道歉,保证今后与李艾敏是正常关系,不再骚扰。因周建国拒绝承认,被林一凡用菜刀砍伤,严重影响了他的家庭生活,要求法院严惩凶手。 法庭要求周建国就遭受林一凡“胁迫”之事进行举证。但是,周建国并未举证。而李艾敏遭受性骚扰一事,经过佛荫法律服务所的努力,终于找到了3个事发当晚路过现场的证人。3个证人的证词,都表明当时周建国确实强行搂抱和抚摸了李艾敏,而李艾敏竭力反抗的事实。 大桥法庭审理后认定,周建国一方的证词只能证明他和李艾敏一同去寻找林一凡,而不能证明在途中没有发生周建国侮辱李艾敏的行为,其证言也不能推翻李艾敏提供的目击证人的证言,法庭不予采信,因此认定周建国对李艾敏存在性骚扰行为。公民的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周建国的行为侵害了李艾敏的人格尊严,并产生了损害其名誉权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的严重后果。为了维护社会道德,惩戒不法侵害,法庭判令周建国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李艾敏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0元。 宣判后,原告辩护律师称,李艾敏受到性骚扰后,迫于家庭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一直不愿声张,在无奈之下才告诉了丈夫,气愤至极的丈夫去找被告理论,发现对方态度强硬,不肯认错,于是发生了冲突,并将被告打伤。矛盾进一步升级,原告不得不拿起法律这个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目前,社会上像李艾敏一样遭受性骚扰的女性很多,大多数人不敢也无法摆脱,而决定起诉骚扰者已经不仅是个人的事情了,有胆识的女性应该拿起法律这个武器,为正在遭受和有可能遭受性骚扰的女性做出榜样。 依法维权弱女终胜诉 周建国不服一审判决,向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他认为一审3名证人的证言均是捏造事实,其中还有两人没有到庭作证,这不符合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定,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也有人认为,此案应该属于强奸未遂,属公诉案件,不属于民事案件的范围。 在二审法庭上,被告周建国辩称,他和李艾敏相互熟悉,平常关系不错,见面有说有笑,相处融洽,偶然碰一下手或是拍一下肩是很正常的。那天晚上,原告的丈夫找到他家,问他对原告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他还有些疑惑,想来想去觉得就只有几天前吻她的玩笑开得有些过火,但是并无恶意。原告丈夫不听解释,态度蛮横,随后发生了争执,并打了他一顿,还威胁说是公了还是私了?公了送他进牢房,私了就要5000元钱。在原告丈夫的威逼下,周建国没有办法,只好承认对他妻子有过性骚扰,表示了歉意。原告丈夫还要求他写一张5000元的欠条,他拒绝了,于是,原告丈夫用菜刀砍伤了他。 周建国再次提出了性骚扰系原告丈夫持刀胁迫而承认的,并不是事实,但他仍然无法就此举证,因此,泸州市中级法院认定其不能成立。法院经过几个月的详细调查,进行了公开审理,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原告李艾敏所举的3名证人证实路过事发现场,看见周建国抱着李艾敏抚摸并强行亲吻的事实,与李艾敏所作陈述在时间、地点上均吻合。其中虽有两名证人没有到庭作证,但其证言与李艾敏的陈述及另一证人的证言相互印证,应当采信。加上李艾敏和周建国素无矛盾,事发后第二天李艾敏即向当地干部反映。因为此类事件涉及到个人名誉,李艾敏如果捏造事实,也诋毁了自己的名誉,这于情于理不符。所以法院对周建国骚扰侮辱李艾敏的事实予以认定。并且此事在当地已经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伤害了李艾敏夫妻的感情,对李艾敏本人的名誉造成了严重损害。 2004年12月,这起四川省首例性骚扰案经历一审二审之后,终于尘埃落定,泸州市中院作出二审判决:被告周建国上诉理由不成立,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弱女子李艾敏终于胜诉,获得了2000元的精神抚慰金。判决结果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曾经困扰着李艾敏的谣言也不攻自破,那些原来认为李艾敏品行不端的人们这下明白了是非。李艾敏本人也激动不已,连声说没想到这场官司会赢,法律还给她这个被伤害和侮辱的女人一个公道。本报记者 殷文静 特约通讯员 林溪 初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