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管理缺位由来已久泉城夜市“营养不良”何时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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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04:57 济南日报 | ||||||||
本报12月23日讯(实习生 刘文忠记者杨齐虹)夜市自身存在的问题显然并不仅限于违规占道、经营秩序混乱、档次不高几个方面。在连日的调查采访中记者发现,政府部门相关管理的缺位是造成夜市“营养不良”进而滋生种种问题的根本原因。 据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区的夜市最初属于自发形成。1997年前后,市政府号召发展第三产业,实施再就业工程,使夜市形成较大规模,逐渐纳入政府管理范围,由城
据介绍,市区夜市中,舜井街夜市算是比较正规的。该夜市由舜井商业街综合管理办和工商部门联合管理。据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搞好夜市的经营秩序,管理机构专门派了8个工作人员轮流值班,每天提前上岗,一天定期巡查三次,重点部位设立专人盯岗,每半月进行一次治安检查,定期进行法律法规以及服务意识宣传教育。尽管如此,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一些问题仍然存在。 而对于其他管理不到位的夜市来说,问题自然更多。据调查,夜市的管理大多限于划定摊位、规定时间、维持秩序和收取费用,不少夜市管理机构往往只收费不管理。此外,一些职能部门虽然在维护夜市的环境卫生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对夜市的具体管理工作并不涉及。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某夜市管理机构一年就从夜市收取了30多万元的管理费用,而在加强夜市管理方面却毫无建树。这一方面造成了业户的抵触情绪,另一方面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夜市经营的松散、混乱、无序和服务水平低下。虽然一些收费项目目前已经取消,但是所造成的影响还不能立即消除。 在接受采访时,市城管执法局有关人员表示:“市城建局撤销后,该顶上来的相关职能部门没能顶上来,这必然造成夜市处于无人管理状态。按理说夜市交给基层组织管理比较容易,但是现在最大的问题是缺少一个能将管理拢起来的部门。”有关人士认为,缺乏统一管理机构这仅仅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一些原来的规定和现行法规相抵触,给夜市监管带来了相当的难度,从而造成夜市经营的失范和“营养不良”。因此,要改变夜市管理缺位的问题,一要从管理机构入手,二要修改过去一些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定,为加强夜市管理清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