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名打工者喜获养老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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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07:24 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12月23日讯(记者杨飞越通讯员孙蕾于树勤)今天济南市历下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曝光了一批违法用工、拒不整改企业,并为近万名打工者办理了养老保险。 11月上旬开始,济南市历下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集中开展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情况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有个别企业顶风而上,东关大街的天益洗浴广场、经十一路的金颐海海鲜城等企业,既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又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历下区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一大批企业法人社会保险意识淡薄,不愿意为职工参保缴费,只注重经济效益,不注重社会效益。另外,职工维权意识不强,考虑眼前饭碗问题,不敢维权。为维护每一位职工、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自《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颁布实施后,历下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不定期对辖区的各类企业进行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的专项检查,截至12月20日,整个历下区扩面征缴完成10379名职工的参保缴费,进展神速。 在执法过程中,近万名打工者喜获养老保险。在金颐海海鲜城打工的一外来务工人员领到《养老保险证》后,感激万分,称“从来没有想到过作为一名进城打工的农民,也能在政府的帮助下,获得养老保险待遇”,他表示将积极地向自己的同伴、同等待遇的打工者讲述自己的经历,并鼓励他们举报维权。 2003年我省出台《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在保护弱势群体上,全省各地各级政府要保障在城镇就业的农村劳动者依法享有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劳动保障权利。只要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必须履行义务,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但是,侵害进城民工权益的事情仍屡禁不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