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晋置业快给民工付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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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08:39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文心)12月15日本报以《今年还是不敢回家过年》为题,报道了承建“陕西秦晋商务大厦”土建和装饰工程的200多民工,在工程竣工一年多后还拿不到属于自己的129万元工资。一个本不复杂的工程,因为业主、代理公司和施工单位之间形成的“债务链”,眼瞅着到了年底,没拿到工资的民工们却不敢回家。西安市“清欠办”经过调查,将在近日对陕西秦晋置业有限公司做最后一次询问通知,如果该公司再不处理,“清欠办”将协助200多民工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此事。
129万民工工资拖了一年没解决 位于西安市碑林区乐居路南段47号临街的“秦晋商务大厦”(也叫乐居小区一号楼),是200多民工曾经干活的工地。2002年,西安华宏、西安丝韵和陕西导向三家装饰公司,通过陕西润丰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的代表李鸿琪承揽了“秦晋商务大厦”的室内土建、水电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2003年6月底,三家装饰公司工程完工,交付陕西秦晋置业有限公司。 导向装饰公司经理李谦告诉记者,工程完成后,李鸿琪在给了三家公司部分工钱220万元后,再没有支付一分钱,三家公司多次讨要都被推说是业主工程款未支付。今年11月份,等他们再找李鸿琪时,才发现李鸿琪因为挪用“秦晋商务大厦”售楼款已被公安机关收审。这下,不但三家公司的包工、包料费324万没了着落,曾经在工地上干活的200多名民工的129万元的“血汗钱”也无法支付。 业主、代理公司互相推诿 陕西润丰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写给西安市“清欠办”的回复材料中称,“秦晋商务大厦”对外发包的工程都是公司代表李鸿琪个人负责的,被挪用的售楼款也是李鸿琪私刻公司公章私下操作的。公司财务部没收到秦晋置业有限公司一分钱的工程款,民工的工资自然和润丰公司扯不上关系,应该去找业主要钱。 但当“清欠办”的工作人员向业主陕西秦晋置业有限公司了解情况时,该公司的负责人却有自己的理由:“我们与三家装饰公司没有装饰合同,我们已将钱付给代理人陕西润丰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的李鸿琪了。民工工资与我们已无关系。”但据工作人员了解,被李鸿琪挪用的600万元仅仅是销售“秦晋商务大厦”的售楼款,与装修大厦的工程款并无关系,依照当初的施工合同,工程也是由陕西秦晋置业有限公司垫付工程款。 工程受益者秦晋公司应付工资 对此,西安市“清欠办”主任张存亮指出,根据陕西秦晋置业有限公司与陕西润丰房地产销售公司之间的代理合同,及陕西秦晋置业有限公司给李鸿琪写下的授权委托书的内容,陕西秦晋置业有限公司与陕西润丰销售公司的李鸿琪是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关系。李鸿琪挪用秦晋商务大厦售楼款的行为,属于双方内部之间的经济关系。根据民法规定,在代理人无法支付三家装饰公司工程款及民工工资的情况下,被代理人陕西秦晋置业有限公司应负连带责任,即目前拖欠的款项应由此工程的受益者秦晋公司足额负担。对于因自己管理不当,造成代理人李鸿琪挪用售楼款一事,应由陕西秦晋置业有限公司追其返还,而不能因此作为不付给三家装饰公司工程款及民工工资的借口,肆意拖欠。 张存亮表示,“清欠办”将在近日对陕西秦晋置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做最后一次询问通知,如果该公司再不处理,他们将协助200多民工及三家装饰公司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此事。 特别提示:本报和西安市“清欠办”联合推出大型讨薪行动,如果您正遭遇企业恶意拖欠工资,或是您的家人和朋友正因为讨要工资而一筹莫展,请拨打本报“讨薪热线”029-88429078(每日9:00~11:00)。 谁在拖欠民工“血汗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