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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内民主 提高执政能力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08:49 哈尔滨日报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新的执政理念,标志着我们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正实行新的转变。在民主执政问题上,《决定》第一次鲜明地提出了“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新思路。这必将有力地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伟大实践。

  一、充分认识发展党内民主的重大意义

  民主是世界文明进步的潮流。民主就其本义来讲,对于国家,是指多数人的统治,即按多数人的意志,通过预定的程序和方式,对国家和社会进行管理。对个人而言,是指人民群众享有参与政治生活和国家或集体事务管理以及对国家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而党内民主,就是共产党自身的治理方式和形式,也就是根据党章规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权利,并通过行使权利,在党内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自由又有纪律,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那样一种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形成这样一种政治局面,无论对党自身,还是对党的事业,都至关重要。

  1.发展党内民主是工人阶级政党永葆生机活力的源泉。民主是共产党人一贯追求和为之奋斗的目标。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是使工人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1945年7月,毛泽东同志在回答黄炎培先生的“中共诸君能不能跳出这个先兴后衰的周期率”时说,“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邓小平同志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党的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再次重申的党的基本路线指出“党要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可见,从国际到国内,从历史到现实,民主一直是共产党人孜孜以求的理想。民主也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基本原则。中国共产党党章明确规定,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发展党内民主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过去,我们往往把发扬党内民主仅看作是党的作风问题、工作方法问题。其实不然,党内民主既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党内生活的运用,又是党永葆生机活力的法宝、源泉,是党的生命。它不仅仅是手段,更是目的。我们党牢固的执政地位,既来自于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同时也取决于党自身肌体的生机和活力。只要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事业心、责任感,就会源源不断地迸发出来,党内聪明才智、真知卓见,就会像海纳百川一样地集结起来;同时,党内各种不同意见的相互交叉和碰撞,也会使我们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有效地避免失误、防止腐败,使我们党朝气勃勃,充满生机和活力,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从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历史经验证明:什么时候坚持了党内民主,什么时候我们党就充满了生机,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事业就兴旺发达,蒸蒸日上;什么时候党内民主受到削弱和破坏,党就会犯错误,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文化大革命”践踏党内民主,致使国民经济走到了崩溃的边缘。这一惨痛的历史教训,值得我们永远汲取。

  2.党内民主是推动人民民主发展的重要力量。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有机联系,互为作用。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而人民民主的发展对党内民主又具有促进作用。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条重要途径。我们党是执政党,是全国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要建设民主的国家,必先建设民主的党;要建设人民民主,必先建设党内民主。只有健全的充分的党内民主,才能带动人民民主的发展。我国的民主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只有党内民主程度高了,党才有资格并有可能领导和带动人民民主的发展。近些年来,一些有识之士认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千头万绪,错综复杂,应该从发展党内民主开始,我想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党内民主应该是开放式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人民民主相融合。如果我们党有了高度的党内民主,再加上真正的人民民主,我们党和我们党的事业将无往而不胜。

  3.发展党内民主是党内民主状况的内在要求。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党内民主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在不断完善、不断发展。从我市来看,民主政治建设,包括党内民主建设有了长足发展。在干部任用上,实行了票决制,民主推荐市直、区县主要负责人人选制,支持人大对一府两院负责人的述职评议制;在干部监督上,实行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回复组织函询制度;在重大问题决策上,广泛听取方方面面意见,尤其直接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在工作指导思想上,形成了“执政为民、执政靠民”的民主理念,等等。这些都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赞同,受到方方面面的欢迎。但实事求是地说,目前,整个党内民主状况还不尽人意,在决策上、干部任用上、党内政治生活上、工作指导上都还存在着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缺少民主意识、民主作风、民主习惯,凡事喜欢自己说了算,习惯于大家服从自己,久而久之,成了一言堂。有的副手在这样的领导集体里,慢慢地学着揣摸领导意图,按领导意图行事,不说与领导不同的、相反的意见,不做领导不喜欢的事情,保持了表面上的统一。在这样的环境中,渐渐形成一种风气、一种潜规则———凡事“唯上”,以领导满意为标准。实际上,这是封建专制主义的残余影响。这里还排除了由于领导人品质不好造成的飞扬跋扈、专权弄权,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更严重的情况。党内这样的状况,如不认真对待,痛下决心解决,党的执政地位怎么巩固,党的宏伟事业如何完成?党内的这种民主状况,正在大声疾呼党内民主的尽快发展。

  二、积极探索发展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

  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过程。总体上说,应该通过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发展党内民主的意识,提高发展党内民主的自觉性;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使党内民主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通过坚持不懈地反复实践,不断积累经验,使之逐步得以健全和完善。

  1.要进一步完善党内选举制度。选举是民主的基础。党内选举是发展党内民主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衡量党内民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我们党的民主选举制度也是经历了一个由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过程。由党组织提出候选人,到民主推荐候选人,由等额选举到差额选举,都体现了党内民主选举制度在不断完善、不断发展。但在实际工作中,选举中的不民主、搞形式、走过场等假民主现象仍然存在。《决定》指出,“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选举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这是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党内选举、发展党内民主的一个新要求。我们要按照这一新要求,进一步在机制上创新,在操作上细化和规范。要扩大民主推荐的范围,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让广大党员充分酝酿讨论,提出候选人,采取上级党委提名、党代会代表提名及党员个人自荐竞选提名等多种候选人提名形式;建立健全候选人介绍制度,党组织全面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候选人也可以与选举人见面,介绍自己的情况;完善差额选举制度,适当增加党委委员、常委候选人的差额人数,逐步扩大差额选举的范围,基层党委书记、副书记可以直接进行差额选举;在基层进行竞选试点,把竞争机制引入党内选举等等。措施办法多种多样,重要的是要解决好制定措施办法的出发点和目的。那就是要尽量创造条件和环境,让党员充分表达自己真实的意愿和意见,真正把多数人拥护的人选到各种领导岗位上。

  2.要改革和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决策是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最重要的职责,能否正确决策关系党的执政地位及党的事业的兴衰,而民主决策又是科学决策最重要的基础。要真正做到民主决策,首先,要真心实意地实行民主,从内心承认人民是真正的英雄,树立执政必须靠民的理念。其次,必须建立健全民主决策的机制。要坚持正确的决策原则,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杜绝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要完善民主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根据决策事项的不同特点,采取公示、听证、专家论证、咨询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增强决策的透明度;要健全纠错改正机制,防止个人专断、拍脑门决策、决策失误拍拍屁股一走了之现象的发生。

  3.要强化党内的民主监督。监督的渠道和方式多种多样。在党的自身建设中,党内的民主监督应引起更多的重视。党组织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自我监督,进行自我完善,不断地用自己的刀削自己的把,尽最大努力把大量的问题、矛盾甚至错误,解决、消化和纠正在党组织内部,从而保持健全的肌体、良好的形象和坚强的战斗力。如果我们党不具备这种自我建设、自我完善的能力,完全靠党外的监督和推动来建设党,就会失去执政的资格。《党内监督条例》总结了党长期以来加强党内监督的经验,明确了党内监督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提出了党内监督的十项制度,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也对党内监督提出十分具体的要求,如果《条例》的各项规定以及《决定》的要求,都能原原本本、实实在在地贯彻下去,那么,党内民主监督就会得到加强。

  4.要积极拓展党内民主渠道。在积极探索党代会常任制的基础上,继续研究、开辟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如:建立代表提议处理和回复机制,加强代表同选举单位的联系,听取和反映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党的各级全委会召开前,根据议题征求同级代表意见或邀请部分代表列席会议等。同时,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

  5.要保障党员正确和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保障党员权利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基础。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要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这是对保障党员权利提出的明确要求,下一步的关键是抓好落实。我们应该以对党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地审视、调整和完善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增强民主意识,发扬民主作风,坚决执行各项有关民主的规定,真心实意地发展党内民主。形成畅所欲言、开诚布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从善如流、闻过则喜,上下一心、和衷共济的良好局面。

  党内民主有一个自身存在和发展的条件,不能超越党情和国情。我们党是执政党,而且是非竞争性的工人阶级政党。党内民主既要吸收其他政党民主有益的东西,又不能照抄照搬,走西方民主化的道路。更不能搞“文革”期间的“大民主”。超越党情、国情,或者放任自流,党内民主就会走入岐途,就会影响党的建设,甚至会威胁党的执政地位。我们的民主是民主集中制指导下的民主,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必须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在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原则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中央的权威,严肃党的纪律,保证政令畅通,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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