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老公”病故房产难以继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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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09:11 中国宁波网 | ||||||||
宁波日报讯 (记者 崔小明 通讯员戚勇龙陈秋生)同居多年的“老公”死了,她秘不发丧,反而忙着搬家。周围群众以为她谋杀自己的“老公”后想逃跑,于是报警。 家住本市江北区的王女士今年50岁,守寡多年。10年前,她认识了比她大15岁的秦某,后来两人过起了同居生活。邻居都把他们当成夫妻。期间,秦某口头答应,他死后房产留给她。不久前,秦某被查出身患癌症,住院治疗了一段时间后不见好转,12月19日回到家里
江北文教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结果发现秦某确系自然死亡。当天下午,他们终于找到了王女士。王女士一个劲地抽泣,很伤心的样子。民警劝她节哀。王女士说:“‘老公’死了我确实很伤心,但更令我伤心的是,我刚刚得知,我不能继承‘老公’遗产。没有和‘老公’领结婚证,这是我这辈子做的最失败的一件事情。”她的回话让民警哭笑不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