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存八千万 山东世达公司女老总被判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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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09:42 胶东在线 | ||||||||
大众日报讯 全省最大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最近由槐荫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山东世达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明(女)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槐荫警方向记者叙述了案情经过:2002年8月,济南世达百货部推出一种全新的销售兼投资模式,购物以每份200元为一个销售单位,多买不限,所有货款在66天内分三次全部
从一开始,李明等几个主要参与人就故意模糊账目,用大量白条入账,甚至不开任何凭据。他们还有计划地把一些账目销毁。他们意识到早晚有崩盘的一天,手头不仅存放着从几百万元到上千万元不等的现金,还存放大量活期存折。同时他们当中不少人不仅购置了高额保险和大量房产,而且为自己和家人办理了护照,随时准备潜逃国外。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02年11月至2003年7月,李明等5名被告对外宣称世达公司兴办了养殖基地、工艺美术厂、保建品厂3家实体,共计吸收客户存款84215172.5元,案发前返还客户本金及利息36819427.3元。投资兴办三家企业113万元,支付工人工资8282730.3元。被告人李明以高息向外借款746万元,追回84万元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李明等人处追回现金和银行存款42982063.95元、美元166元及价值197973元的汽车、空调、微机等物品。 该案另外四名被告人“世达”副总经理赵学冬、李英国、孙重生、李兴国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二年、二年缓刑二年、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分别被处罚金10万元、5万元、5万元、5万元。 据悉,“世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上当受骗群众达5000余人。为依法保护交款人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将依据判决对参与交款人员按比例发还吸收的存款,具体发还事宜待法院判决生效后予以通知。(张环泽 朱卫红)责任编辑:刘晔丽 来源:大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