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文书改由邮局送“门到门、桌到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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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10:18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12月23日讯(记者 文学彩通讯员许泉)随着老百姓法律意识的提高,打官司已经成为平常事,来回领取法律文书非常不便。记者今天从淄博市邮政局获悉,从2005年1月1日起,法院法律文书将由邮局特快专递来送达。 据了解,“法院专递业务”的收寄范围暂定为民事诉讼的各类文书,将按现行国内特快专递时限标准执行,各级法院的审判业务庭均可根据需要使用这项业务。
按照“门到门、桌到桌”的服务要求,邮局将确保法院专递邮件递至邮件详情单上最具体的地址。专递邮件到达投递局5日内,投递局按照详单上的送达地址投送3次并经电话联系后仍无法送达的,可予以退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