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候选人雇请3名枪手打死原村支书被判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11:01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村主任换届选举,村主任候选人肖书某,竟雇请3名枪手,打死该村原村支书肖书健。 近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闽侯县廷坪乡黄埔村“8·19”枪击案(本报曾于2003年8月20日、21日报道)作出一审判决,雇凶杀人者肖书某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其他4名被告也受到应有的制裁。
案件回放:原村支书遭枪击身亡 2003年8月19日上午,闽侯县廷坪乡黄埔村进行村主任选举。11时许,在闽侯县廷坪乡黄埔村下岩选区,村民肖传普家门外突然来了两名20来岁的陌生男子。不一会儿,只听“砰砰”两声,身高约1.7米的原村支部书记肖书健右胸部中枪倒地,接着,这两名陌生男子又朝肖书健腿部连开数枪,致肖书健当场死亡。等村民们惊醒过来时,两名陌生男子已骑着两辆摩托车向村口逃跑,其中一辆摩托车后座还载着一名身穿红色T恤、黑色西裤的男子。 这名身穿红色T恤、黑色西裤的男子正是黄埔村该届村主任选举的候选人之一肖书某。经查明,肖书某因选举一事与另一村主任肖诗某的支持者———该村原村支部书记肖书健产生矛盾。8月19日上午,肖书某和李德某纠集了陈为某、郑申某等人,策划以2万元人民币雇请陈为某等人用枪将肖书健双脚打断。于是,当日上午11时许,陈为某及郑申某等三人持枪随肖书某分乘两辆摩托车来到黄埔村下岩自然村选举点行凶。 案发后,肖书某潜逃至海南省三亚市崖城南滨农场,后转移到三亚市乐东县县城的一出租房。2004年9月29日,肖书某在该出租房内被警方抓获。 法院判决:窝藏罪犯也被判刑 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后,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日前,福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肖书某、李德某指使陈为某持枪杀害肖书健,三人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判处肖书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德某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为某因参与作案时未满18周岁,依法从轻处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肖书某潜逃到海南后,得到李某和陈登某的帮助,法院以窝藏罪分别判处两人三年和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此外,肖书某、李德某、陈为某对本案死者家属提出的民事赔偿总额10.9449万元负连带责任。本报记者 郑建彬/实习生/郑两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