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酒店洗浴摔伤起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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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12:19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工商多次调解 双方达成和解 10天前,来昆明蜜月旅行的朱先生在官渡区的一家酒店沐浴时因为防滑措施的不到位而摔伤了脊椎,在初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双方差点对簿公堂。好在有工商执法人员多次耐
浴室里摔伤新婚蜜月遇尴尬 12月14日凌晨,来昆度蜜月的浙江游客朱先生夫妇入住关上一酒店,正当他准备洗去一身疲乏第二天返乡时,却不幸摔倒在浴室里。意外发生后,酒店的工作人员立刻就将朱先生送到附近的医院,为其垫付了1000元医药费,并安排了一名保安与朱先生的妻子轮流照顾他。在医院,朱先生被确诊为腰背部左边脊椎第三节骨骨折。为了治疗,小两口不得不耽误返乡行程。 但随之而来的赔偿调解却一度陷入僵局。朱先生认为自己的摔伤酒店应该负主要责任,他认为就因为酒店缺乏必要的防滑措施,以致自己摔倒在湿滑的浴室里。朱先生说:“如果地上有一张防滑垫,或者浴缸上有个扶手,我也不会躺在医院里。”因此,他们向酒店提出了9200元赔偿款,里面包括可能发生的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酒店方在咨询了律师和参考了酒店行业相关规定后认为,朱先生是成年人,摔伤的过错责任主要在于自身,应当承担主要损害后果。酒店只有管理责任,因此,酒店方面只同意支付30%的赔偿款。双方僵持了一天后,15日中午,朱先生的妻子投诉到了昆明市官渡区工商局机场分局,经初次调解,双方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初次调解宣告失败,酒店已做好应诉的准备。 赔偿款有争议工商多次为双方调解 朱先生夫妇也非常着急,他们一方面返乡心切,另一方面却不想在此事上让步,准备与酒店对簿公堂。 不过,处理此投诉的执法人员并没有因为双方的固执而放弃,他们反复到医院看望朱先生,并积极地和酒店方面协调。在确认朱先生伤势恢复较好时,执法人员又耐心地给他分析实际情况,进一步做说服工作,而酒店方面也开始缓和,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昨日,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酒店方面承担了30%的经济损失2700元作为一次性处理。 据执法人员介绍,近年来,服务类申投诉事件在呈明显上升趋势,这类申投诉在责任认定方面非常麻烦。依据《消法》的相关条款,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也依法享有服务造成伤害而获得赔偿的权利,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服务类的申投诉往往非常难以认定双方责任,给实际处理带来很大难度。因此,此类申诉的成功调解率相当低。执法人员希望通过这次事件,给一些服务业的规范服务提个醒,如果多从保护消费者权益上考虑一些,就可以免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新闻助读 酒店浴室应有何防滑措施 酒店浴室防滑措施应达到什么标准?是否要全部铺设防滑垫和设置防滑扶手?记者随后从昆明市饭店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根据相关的行业规范,安装防滑扶手、铺设防滑垫,贴一些警示性的标贴都是星级酒店所必须具备的服务措施。但从协会掌握的情况来看,一些粗放经营、中小型的酒店并不能严格地遵照相关的行业规范。从而在意外发生时,也使自身处于被动地位,影响了口碑不说,还要应对各种麻烦。 虽然服务类诸如洗浴、美容、餐饮也许称不上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但它是否也该在在消费者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的当今,跟上服务完善的步伐?否则一旦出现纠纷,对谁来说都是一种尴尬。 本报记者 张雅棋(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