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贿赂10万元 昨日获刑10年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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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03:4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安阳讯昨日,是安阳钢铁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原经理张占杰的60岁生日。就在这天,他收到了该市殷都区法院的判决书:因犯受贿罪,张占杰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追缴的10万元赃款予以没收。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春节至2002年春节前后,张占杰利用两个儿子办婚事、购房子及过春节之际,分别收受崔某、梁某、程某等5人贿赂的现金总计人民币1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占杰身为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已全部退交了非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首席记者 张志立 通讯员 李军林 赵新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