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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索吻判你性骚扰 花花男赔了2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05:2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合江县的李艾敏遭遇了一场性骚扰,备感羞辱的她含泪告诉丈夫,谁知丈夫不但不安慰她,反而怀疑她举止不端,致使夫妻关系恶化,李艾敏甚至被丈夫重拳打伤,“风流韵事”闹得满城风雨。为讨清白,李艾敏最终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月,这起性骚扰案经过一审二审后,终于尘埃落定,李艾敏获得了2000元的精神赔偿。

  寻夫途中遭遇性骚扰

  今年32岁的李艾敏是合江县佛荫镇的一名普通妇女,她和丈夫林一凡结婚十余年。2002年9月11日晚上8点半左右,李艾敏到住家附近的一块空坝子去找丈夫,并边走边问哪个有手机,想借来给丈夫打个电话。在佛荫街做木材生意的合江县密溪乡人周建国说他有。因此人平日就有些嬉皮笑脸,李艾敏没有搭理,径直向沙坎居民点方向走去。

  谁知,李艾敏刚走到人烟稀少的公路边两根电线杆旁,突然被人从身后抱住了。她回头一看,竟是周建国。李艾敏吓得全力反抗,并推开了周建国,急忙快步离开。可是没走几步,周建国又跟了上来,用劲把李艾敏按倒在地上,强行亲吻,并将其上衣扯破、牛仔裤拉链拉坏。

  愤怒之中的李艾敏又踢又推,再一次将周建国从自己身上推开了。眼看不能得逞,周建国凶狠地说:“你敢给别人讲,老子就要杀死你!”然后狼狈逃走。

  李艾敏跌跌撞撞地找到丈夫,哭泣着诉说了刚才被欺辱的遭遇,没想到林一凡却劈头盖脸地给了她一顿臭骂:“你自己不注意检点,尽招惹是非……”

  次日,无处诉苦的李艾敏提着撕烂的衣裤去找当地的干部。领导劝说她到公安机关去报案或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于是,事发两天后,李艾敏又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弱女怒上法庭讨清白

  2002年9月14日,老怀疑妻子给自己戴了顶“绿帽子”的林一凡,在家和李艾敏大吵之后,提着一把菜刀找到了周建国,并将周砍了几刀。之后,林一凡还想殴打妻子泄愤,幸好李艾敏及时躲避起来,才避免了更大的悲剧。春节期间的又一次争吵中,林一凡竟然将李艾敏的右脚踝打得脱了臼。

  2003年8月,李艾敏将周建国告到了合江县法院,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该院大桥法庭受理此案后,进行了公开审理。

  在法庭上,周建国对李艾敏的指控不予承认,辩称事发当晚,自己是和李艾敏打赌,赌注为100元。他和李艾敏只是一同摆谈并同行了一段距离,走到半路就回来了。他本人对李艾敏并没有非礼行为,而是李的丈夫林一凡向他敲诈勒索5000元钱,并持刀闯进其家,胁迫他对以前所做的所谓性骚扰的事情向他赔礼道歉,保证今后与李艾敏是正常关系,不再骚扰。因周建国拒绝承认,被林一凡用菜刀砍伤,严重影响了他的家庭生活,要求法院严惩凶手。

  法庭要求周建国就遭受林一凡“胁迫”之事进行举证。但是,周建国并未举证。而李艾敏遭受性骚扰一事,经过佛荫法律服务所的努力,终于找到了3个事发当晚路过现场的证人。3个证人的证词,都表明当时周建国确实强行搂抱和抚摸了李艾敏,而李艾敏竭力反抗的事实。

  大桥法庭审理后判令周建国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李艾敏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0元。

  依法维权弱女终胜诉

  周建国不服一审判决,向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他认为一审3名证人的证言均是捏造事实,其中还有两人没有到庭作证,这不符合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定,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泸州市中级法院经过几个月的详细调查,进行了公开审理,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2004年12月,泸州市中院作出二审判决:被告周建国上诉理由不成立,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弱女子李艾敏终于胜诉,获得了2000元的精神抚慰金。判决结果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曾经困扰着李艾敏的谣言也不攻自破,那些原来认为李艾敏品行不端的人们这下明白了是非。李艾敏本人也激动不已,连声说没想到这场官司会赢,法律还给这个被伤害和侮辱的女人一个公道。

  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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