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伤者 法官来到病床前(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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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06:0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昨日上午9时许,陈勇法官来到温江区镇子乡永和村6组谢江洪家。谢被控交通肇事罪,他在车祸中受伤一直卧病在床,经法院领导批准,陈法官决定亲自来到谢家开庭审理。 “都是喝酒酿成的惨祸。”谢回忆起了那一幕揪心的惨剧:今年10月19日,他和姐夫易超开着一辆面包车出去请客吃饭,当天在成都市区、温江城区6处喝酒后,晚上又相约到歌城娱乐,谢江洪感觉自己已支撑不住了,歌城老板遂将他扶上了车,以后的事便再也没有印象。不料凌晨2时过,谢江洪和姐夫易超在温江踏水镇境内发生车祸,易当场身亡,谢自己也多处受伤。蹊跷的是,驾车的竟是醉酒的谢江洪,而他此前并不会开车,也从未学过驾驶。直到交警拿出现场照片,谢才相信,的确是自己酒醉后不省人事竟然开起了汽车,最终酿成惨祸。病床前开庭 审判席就设在谢江洪的病床前。10时30分许,陈勇法官坐在病床前的一把竹椅上,书记员坐在身旁记录,被告人谢江洪则依然躺在床上。“法院考虑到你行走不便,来法院接受审判会影响病情,所以专程到你家来开庭。”陈法官先讲明了理由,谢感激地点点头。尽管是在审判被控交通肇事罪的被告人,那气氛却像是在做思想工作,只有感动没有紧张。 庭审持续近20分钟后便结束。法庭认为,谢江洪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当庭判处谢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谢对这一判决表示“很满意,不会上诉”。 对这次特殊的开庭,陈勇法官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谢江洪作为刑事被告人,依法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但谢身为病人,身体健康权也应得到法律的保护,“人性化开庭,既保护了被告人的人权,又有利于教育改造”。温法宣本报记者黄庆锋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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