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举办舞会河畔酒店领到第一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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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07:38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周海波)昨日傍晚,市消防支队接到市民举报,位于东风大桥侧的河畔酒店13楼违法举行圣诞庆祝活动。消防支队建审科、成华消防大队两路执法人员立即出动,对河畔酒店进行突袭检查,结果发现该酒店没有申报就擅自将13楼楼顶搭建的一个约500平方米的加层布置成了圣诞庆祝活动舞会场地,近200人正在里面聚会。消防执法人员立即开出了我市
晚上9时40分,13楼舞厅里的人群开始慢慢乘坐电梯下楼。据成华消防大队副大队长周泽华介绍,根据消防法和《成都市消防条例》的规定,消防机构除了要求活动停止举办外,还可以对责任个人做出处以500元到1万元、单位1万元到10万元以及对现场直接负责人处罚的相关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