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厨两家人,只因偷嘴酿血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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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07:39 哈尔滨日报 | ||||||||
秦雷 本报记者 汤文学 58岁的居民刘学与51岁的妻子李艳领着21岁患痴呆症的女儿欢欢,在南岗区洁净街32号5单元4楼租住与他人合厨的房子。由于近日邻居搬来个呼兰来哈的年轻人,不仅偷喝刘学家的酒,还偷吃刘家买的红肠,为此,两家经常在厨房发生口角。
12月10日,刘学和往常一样外出干活,14时50分许回到家中。一进门,发现自家室内东西扔了满地,刘学以为又是不懂事的女儿作的祸,便一边厉声责骂女儿一边收拾东西,谁知竟然在屋中地板中央发现一个男人大脚印。他当即意识到:这屋内仅有自己一个男人经常出入,这个脚印绝对不是自己及家人的,于是立即打电话报警。 南岗公安分局芦家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勘查中,民警发现另一个屋门上着锁,就询问谁在室内居住,当听说屋内住的是一呼兰来哈的年轻人时,根据刘家没有太多的值钱物品,为何这屋窃贼没有下手等疑点,细心的民警透过门缝发现在一张折叠床上的被褥下,露出一只脚,敲了半天门屋内没反应,民警立即依法将门撬开。在室内发现被害人李艳的尸体及血衣一件,呼兰来哈的王永辉去向不明。 经调查,王永辉21岁,呼兰区孟家乡人。根据刘学提供的情况,民警初步断定犯罪嫌疑人在厨房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后,残忍地将李艳杀害。据此,刑侦一大队大案中队、芦家派出所对王永辉全力展开抓捕。 12月12日20时,走投无路的王永辉到南岗公安分局投案,供认:12月10日上午9时许,刚刚起床的他在厨房与被害人李艳发生争执,李斥责他偷吃东西可耻,情急之下王用斧子在其身上连砍数斧,又用绳子将其勒死,移尸后又从刘学家盗窃200元钱逃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