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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因吸毒无法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09:24 江南晚报

  本报讯近日无锡市南长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一男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人,经过赔偿本来可以判缓刑,但他的吸毒历史改变了判决。

  8月13日晚上7点多,张某持没有经过年检的驾驶证,驾驶着江阴市某运输有限公司的小客车,在无锡运河东路由南往北行驶到建业路口时,骑跨中心线行驶,没有确认路面安全,撞上了横过道路的杨某父子。父子俩受伤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南长交巡警大队认
定,张某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主要责任。事故后,张某及其公司赔偿了死者家属40万元。

  张某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原本可以判缓刑的,但是南长区法院后来发现他曾经因为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处理过三次,认为他不符合“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缓刑条件,经过审理,南长区法院最后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小峰容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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