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世达非法吸存案”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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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09:27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生活日报12月24日讯(记者 田连锋 通讯员 朱卫红)曾致使5000多人上当受骗的“山东世达非法吸存案”,近日经槐荫区法院一审宣判。经审理,山东世达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明被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赵学冬等其他4名被告人也被处以相应的刑罚。 经审理查明:2002年9月至2003年3月,被告人李明(女)、赵学冬先后在济南市天桥宾
2003年7月8日,公安机关将世达公司查封。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李明、赵学冬等处追回现金和银行存款42982063.95元、美金166元及价值197973元的汽车、空调、微机等物品。2003年7月22日,被告人李兴国向公安机关投案。 庭审中,李明、赵学冬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明、赵学冬、李英国、孙重生、李兴国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根据5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法院最后判决:判处被告人李明、赵学冬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被告人李英国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孙重生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李兴国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法院同时判决,现扣押于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分局追回的现金和银行存款42982063.95元、美金166元及价值197973元的汽车、空调、微机等物品,由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发还被害人。编辑:李辉【发表评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