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吃了“增肥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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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10:48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12月24日讯(记者孙长良)购买房屋时,购房者与售房商签订了房屋认购书,交纳了购房订金,后来售房商又说,经测算,房屋的实际面积比认购书上的面积多出了15平方米多,需再交纳多出的面积款6万多,这让购房者摸不着头脑,为何认购书上的面积与实际面积相差这么悬殊? 据张店的魏先生讲,9月30日,他从张店区中心路附近购买了一套新房,并与售房商签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了位于张店区中心路上的该售房处,一名负责人说,魏先生欲购房屋的实际面积确实比认购书上的面积多出了15多平方米,当初售房时测量的房屋面积是大概数,后来按照国家测绘标准测量出了现在的实际面积,而且当初房屋的公用面积和厨房面积没有计算上。他答应在2005年1月15日前后,一次性将1万元的购房订金退还给魏先生。据了解,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误差比允许有3%的误差比绝对值。如果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且合同中没有另外的特殊约定的,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