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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卖鞭炮可罚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11:08 半岛都市报

  本报12月24日讯(记者 任金梅 通讯员 王进) 今天,记者从市公安部门获悉,想在春节期间零售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业户,符合条件者即日起可到经营场所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但如果违反规定销售,将被处以最高1万元罚款。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零售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业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批发零售日用百货业务的公司营业执照;有固定的、独立的经营场所和专用存储仓库,营业面积不小于
15平方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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