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潮南金铺抢劫案宣判 首犯林海尾一审判处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12:06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庄建城通讯员郑健杨摄影报道)备受关注的潮南金铺抢劫案罪犯昨天获刑,首犯林海尾被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在昨天的法庭审判中,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销赃;绑架;故意伤害;非法买卖枪支、非法持有枪支等四项控罪分别对林海尾、薛传宾、谢海辉、谢创川、林华省、薛海升、陈舜鹏、洪继强、薛传生等罪犯作出判决。除主犯林海尾被判处死刑,其他罪犯被分别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到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圣诞节
圣诞和弦铃声专题
3DMM
养眼到你喷血为止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