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金铺抢劫案宣判 首犯林海尾一审判处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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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12:06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庄建城通讯员郑健杨摄影报道)备受关注的潮南金铺抢劫案罪犯昨天获刑,首犯林海尾被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在昨天的法庭审判中,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销赃;绑架;故意伤害;非法买卖枪支、非法持有枪支等四项控罪分别对林海尾、薛传宾、谢海辉、谢创川、林华省、薛海升、陈舜鹏、洪继强、薛传生等罪犯作出判决。除主犯林海尾被判处死刑,其他罪犯被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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