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天:从开庭到执行 “11.23”案审判实现“高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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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12:11 青岛新闻网 | ||||||||
晚报讯 “11.23”特大杀人案犯吕世乐昨天被执行死刑,案发后24天时间里法院完成了从开庭审判到执行死刑的工作。 “11.23”特大杀人案情节极为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确立了从快从严的审判方针,在法定第一时间开庭审判并当庭宣判,后及时报送省高院,省高院亦从快审理,快速核准,使本案在24天时间里完成了一审、二审和执
中级人民法院在元旦前的严打行动对于打击和威慑犯罪,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保持社会稳定和建设平安青岛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赵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