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龙德庆县法院首次建立人民陪审员制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17:30 中国西藏新闻网 | ||||||||
日前,经堆龙德庆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研究决定,正式批准索曲(现任县妇联主席)和普布(现任县党校校长)两位同志为堆龙德庆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标志着堆龙德庆县法院没有人民陪审员的历史宣告结束。 堆龙德庆县人民法院院长杨革峰告诉记者,法院建立人民陪审员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加强法院审判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进一步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