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每年20万块废电池“失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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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17:48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记者昨日从昆明市环保局获悉,根据近期调查和估算,由于目前尚无有效管理办法,昆明每年有20万块电动自行车废铅酸电池下落不明。 据调查,昆明市大多数电动车厂商都未按环保部门批复管理废旧铅酸电池。由于本地
作为最早准许电动自行车销售的城市之一,昆明登记在册的电动自行车已达68316辆。结合近年电动车电池淘汰情况看,每辆电动自行车每年平均要产生3个废铅酸电池,照此计算,昆明1年将产生20万个废铅酸电池。 据昆明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废铅酸电池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其酸液含有大量的铅,随意排放会严重污染土壤和水源,造成空气环境、生态平衡破坏,还会危害人体健康。但在这次调查中,绝大多数的电动车生产厂商、销售商、车用电池生产商等废电池回收处理单位,都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为此,昆明市环保局采取了一些应急控制措施:要求新进入昆明市场的电动车制造商必须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和经销商签订废电池回收协议,才能登记审批。已入市但没有许可证的生产商要求立即补办,同时要求经销商尽快向省环保局申请补办许可证,但这一工作进展缓慢并出现了很大的难度。 这位负责人称,“因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全国有很大一部分省、市都未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入市落户政策,各地环保系统也未将电动车废电池回收处置列入危险废物管理范围。由于许多地方对废铅酸电池回收及办证政策不明确,电动车生产商在本省能否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不太清楚,像昆明这样存在大量异地转移处置废电池的情况,亟须在各地环保部门之间建立联动机制,合理规范地回收处置废电池。” 周平洋 通讯员 刘萍(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