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农业税与粮食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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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00:0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彭泓源 12月21日,河南省宣布正式取消农业税,延续了千年之久的“皇粮国税”就此作古,评论人士称之为让利于民莫大善政。据悉,我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征收农业税的国家,今年年初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郑重宣布,从今年起,要逐年降低农业税税率,五年内取消农业税。从2004年1月1日起,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发达地区就已经开始全面免
来自财政部农业税改革问题课题组的意见认为,1958年制定沿用至今的农业税条例已很不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和农业发展的要求,农业税在过去的十几年中一直处于一种尴尬的地位:一方面是农业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份额越来越低,农业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也有逐年下降的趋势,另一方面,征收农业税的社会和政治成本等综合成本很高。 公开的资料显示,中国农业税的税率规定是不超过8%,但是据国家税务局估算,如果把我国按土地的常年产量征收的农业税换算为按商品征税,中国实际农产品增值税税负达到19%左右,而工业品增值税税率不过是17%。农产品增值税率比工业品高,这在世界上是少有的。 据专家介绍,以西欧一些国家为例,农业实际负担的增值税税率法国为7%,德国为6.5%,意大利谷物为2%,卢森堡为5%,荷兰为4%,奥地利与比利时为6%,菲律宾、土耳其等国对农业则实施零增值税率。可见,农业低税率是一个国际化的惯例,中国取消农业税的决定是一个顺应国际潮流的英明之举。 农村土地的荒芜曾经让很多地方政府头痛,一些地方甚至出台了征收“荒芜费”之类的惩罚措施,但结果收效甚微。专家认为,土地荒芜的根源在于农业赋税过高,已超出农民的承受能力,农民种地不赚钱。 有专家对中部地区一些县粮食生产效益变动的分析表明,农村税费改革后,貌轻实重的农业税赋,几乎征尽了粮食生产的全部剩余,而对从事粮食生产已无利可图的农民来讲,这种课征实际上就是对农业既有积累的掠取,其结果只能导致农业在简单再生产层次上循环。所幸的是,2003年的粮食减产和2004年的粮价暴涨让取消农业税有了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 国外对农业的大比例补贴问题也是值得中国重视的问题。WTO成立后,发达国家农业生产者补贴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大幅度提高。1996~1998年,日本和韩国平均每个专业农民所获的生产者补贴为2.3万美元,欧盟和美国分别为1.7万美元和1.4万美元。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日本和韩国农民收入结构中,来自农业的直接收入只占到农民收入的40%,其余60%的收入来自政府补贴。 过去,国外学者曾经发出过“谁来养活中国”的疑问,中国的回答是自己来养活自己。民以食为天,吃饭问题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应该是一个天大的问题。加入WTO后的中国面临着来自全世界全方位的竞争,包括农业在内,任何一方面的“短板”都会给中国经济造成巨大的伤害。在过去一年的粮价暴涨后,粮食生产已经上升到粮食安全的高度上了。从这个意义上说,取消农业税已经不仅仅是农民增收那么简单了,它将在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承担着稳定农业生产、解决中国粮食安全的重任。对于中国而言,稳定的农业将是整个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