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货肆虐凸显执法潜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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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00:0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谭野 在2004年12月18日召开的“首届中国打假扶优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区域战略研究所冯杰研究员透露,从2001年4月到2004年10月底,国家质检总局查获的假冒伪劣产品货值111亿元,而保守估计,市场上假冒产品总量超过1370亿元。
冯杰先生认为:“之所以假冒伪劣屡禁不止,主要原因之一是地方保护主义。” 对冯先生的论点,我完全表示赞同,因为在2003年,我在河南新乡暗访违法“地条钢”生产窝点时,就亲身体会过地方保护主义的力量,当时笔者向当地质量技术执法部门报案,但令人出乎意料的是,执法部门竟然回答:“我们在电视台录制节目,现在没有时间去处理。”后来才知道,当地的某些领导正是这些窝点的保护伞。 造假者并非低智商的白痴,自然知道大树底下好乘凉的千古名言。所以按照最简单的思路,造假者也会烧香拜佛,以保一方平安,经过仔细布局形成完整的生态链。佛有很多,能够管事的自然要拜,香的选择更多,投其所好即可,说白了无非就是钞票。如此一番打点,造假者便和执法者形成了利益同盟,造假者甚至在人为的光环下成为地方利税大户,享受着种种优惠,更有甚者还会成为地方官员的座上嘉宾。 但是,国家有维护市场秩序的主管部门,会任由造假者猖獗吗?答案是有可能。 在实际造假过程中,犯案的毕竟只是极少数,能够被抓获并且重判的所占比例很小,毕竟他们为地方税收增光添彩,也是政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打造假者岂不打了自己的耳光。所以造假犯案者只要不是情节极其严重则大多只是罚款了事,即使判刑也能够经过“活动活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也就没事了。 于是乎这边造假,那边打假,风紧的时候抓几个不识抬举的充充战果,万一误抓,抓到自家人则前门进后门出,进进出出自然又是一笔公关费到手。只要不是太过张狂,烧过香拜过佛的便不会轻易犯事,每逢严打自然会有人提前通风报信,早早撤退,剩下一帮低智商造假者成为反面教材。 换个角度看,造假的学问和治理淮河污染颇有异曲同工之妙……细细思考,则会发现这样的怪事:污染企业污水治理装置一开,就会消耗上百万的资金,而造成一次重大污染,也不过被罚二十万元人民币,如此利益比较之下,还有哪个企业会舍得投入搞环保呢?于是治污装置成了摆设,环保部门成了专管罚款的部门。 当造假者制造的利润成为执法者腰包中的一部分时,还能有几个造假者能够接受法律的制裁?只要不是弄出阜阳奶粉事件那样的震惊海内外的大案,就没有几个人会为造假付出惨重代价。这就是一些执法部门的执法潜规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