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重珠宝想退就退市消协昨表示金店拒退属“霸王条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05:08 青岛新闻网 | ||||||||
早报讯“贵重物品,仔细挑选,恕不退换。”前天,记者在佳世客购物中心的一些珠宝店看到,不少柜台上张贴着上述字样。“明牌”珠宝专柜的一位业务员告诉记者,《消法》有规定,像内衣、化妆品都是不能退换的。随后,记者在四方珠宝金店也看到了同样的提示语。 昨天,记者采访了市消协李坤兴秘书长。他说,按照《消法》有关规定,经营者向消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