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非法制造开天雷终审被判10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08:49 每日新报

  张家民

  新报讯 【记者张家民】非法制造开天雷的静海县人谷某,日前被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10年。

  2004年 5月,被告人谷某先后四次在洼地的小房子里自己配制鞭炮药36公斤,而后运
到自家的新房子里非法制作2.75寸无引信开天雷半成品 1628个。 2004年5月13日,派出所在检查鞭炮时,当场将谷某查获。同时还查获谷某以前所留下的发射药 3.5公斤、导火索 90米、氯酸钾15公斤、银粉7.5公斤及制作开天雷的部分原材料。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谷某之行为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故以该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判决后,谷某不服,提出上诉。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健力宝收购案风云突变
杨振宁登记结婚
高峰私生子案一审判决
花样滑冰大奖赛总决赛
年底多款国产新车上市
网友幽默汽车贴图欣赏
圣诞家居美图大清单
2005年北京楼市大预测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