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开天雷终审被判10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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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08:49 每日新报 | ||||||||
张家民 新报讯 【记者张家民】非法制造开天雷的静海县人谷某,日前被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10年。 2004年 5月,被告人谷某先后四次在洼地的小房子里自己配制鞭炮药36公斤,而后运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谷某之行为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故以该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判决后,谷某不服,提出上诉。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