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为两块钱来回跑两趟,市民为小额纠纷较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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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09:08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新闻提示:在日常消费中,经常有消费者和商家发生小额消费纠纷。由于维权成本大而维权所得小,一些消费者以前往往选择放弃维权。但近日记者在采访中获悉,为了几块钱的事情,选择较真的消费者越来越多。几位消费者说,他们宁愿多花点时间、财力,也要让不良商家受到应有的惩处。 吃饭丢雨伞,赔市民戴先生和几名朋友相约在汉口路上的一家小餐馆吃饭,在餐馆工
不购物扣钱,退市民王女士在中山北路上的一家小百货商店里看中了一只发卡。店主要价4元,王女士还价3元。店主同意成交,王女士先付了2元钱。但王女士拿着发卡仔细看后,发现自己并不喜欢这款发卡的颜色,遂称自己不想买了,要求退钱。店主不肯。王女士遂来到鼓楼工商分局12315投诉中心投诉。当时正是周末,工商分局的值班干部接到投诉后,迅速转给了湖南路工商所的值班干部,并要求其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化解这起消费纠纷。湖南路工商所执法人员在现场进行了调解。虽然王女士跑了两趟,路费都花了远不止2元钱,但当她最终拿回了属于自己的2元钱时,还是高兴地说:“值!” 喝奶肚子疼,又赔又退南京大学学生小徐在金银街上的一家个体超市里购买了一盒牛奶,花费1.2元。回家喝下肚不一会,小徐就闹起了肚子,不得不去看医生。后来她找到包装盒才发现牛奶已过了保质期。小徐遂来到鼓楼区消费者协会投诉。消协工作人员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并约当事双方一起来消协解决此事。虽然一盒牛奶价格仅为1.2元,又需要跑两次消协,小徐还是推掉了手头的事情,来消协处理此事。经过消协的调解,超市退了小徐1.2元,并承担了她的医药费。 工商:对改善消费环境有促进作用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以往,很多消费者面对金额相对较少的消费纠纷,往往放弃索赔;还有一些消费者则采取“能换就换、换不了就算”的消极态度。而某些商家正是抓住了消费者这一心理,能赖就赖,能拖就拖,让消费者“知难而退”。目前一些消费者在小事上较真的态度,对改善整个消费环境有促进作用。南京日报记者周爱明实习生李艳通讯员鼓工(编辑 云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