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竟是偷树主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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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11:20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2月25日讯(记者王华锋) 植物园养护公司经理指使手下员工,将本单位价值32万元的树苗偷出去贱卖。近日,市南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市植物园养护公司经理王某有期徒刑6年。偷树卖了五万多 据查,今年41岁的王某是市植物园养护公司经理,主要负责植物园内的绿化、卫生及苗木看护工作。从2003年4月开始,他利用自己周六、周日值班时机,指使职工和临时工汤某
在这期间,他和手下人先后卖出了166棵耐冬和2棵五针松,得到了54000余元的赃款。正在挖树被发现 多次卖树得到赃款后,王某把其中的一小部分钱分给手下,剩下的钱则自己挥霍。为了封住手下的嘴,他多次带领手下出入歌舞厅、高档酒店等场所。 2004年6月19日,王某指使他人挖树木的时候,被植物园领导当场发现。五名手下被判刑 市南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以盗窃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应严惩。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年。其余的7名罪犯中,有5人分别处以4年、2年、1年等有期徒刑。有两罪犯因情节较轻被免予刑事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