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高跟鞋”惹官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11:20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2月25日讯(记者 栾磊 通讯员 张鸣) 因为听到楼上有人穿高跟鞋走来走去的声音,楼下孕妇上楼讨“安静”,最终双方大打出手,都不同程度受了伤,孕妇将对方告上法庭。近日李沧法院作出判决,三被告赔偿原告2462元,原告赔偿被告1307元。 经审理查明,2003年8月7日零时许,孕妇王某听到楼上有高跟鞋走来走去的声音,于是上去“问罪”,称高跟鞋声影响其休息。张某家里人说家里没有人穿高跟鞋,双方言语不
事后,王某将对方三人告上法庭,要求索赔各种费用共计11865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