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也修学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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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11:20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2月25日讯(记者 刘雪莲) 学生上学要挣学分,教师进修也要挣学分,昨天,省教育厅出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实施方案,2004年到2008年,全省中小学教师须完成不少于24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修满120学分。考核成绩将作为教师职务聘任、晋级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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