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战友法重如山拒作“伪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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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11:37 南京报业网 | ||||||||
“违法乱纪的事千万干不得。”当得知自己的战友黄小华为逃避法院责任,特地赶来要自己办理一个驾驶证,并要将其日期前移后,在情与法之中,老战友李天侠毫不犹豫地说出了这句话。 案 情2000年12月3日上午9点多,某食品公司黄小华,无驾驶证驾驶面包车,送公司员工回家。行至某路段时,正逢张明玲、丁志江母子各骑一辆自行车靠右行来。双方相遇时
判 决溧水法院经审理,判决黄小华赔偿张明玲147360.93元。与此同时,黄小华因制造伪证,被法院罚款1000元。法官点评在本案中,黄小华的行为还没有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如果说黄小华在这次事故中构成过失伤人罪或交通肇事罪,李天侠碍于情面答应了黄小华的要求,那么他的行为构成包庇罪,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朋友间的帮忙,还得三思而后行。法条链接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金陵晚报记者陈菲 通讯员轩辕海(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