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五老”人员每月可领荣誉金在泉州地区尚属首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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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00:50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感谢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我们‘五老’人员的关心,给我们每月发放240元的荣誉金。”昨天上午,一位“五老”人员激动地告诉记者。据悉,这在泉州地区乃至全省尚属首例。 “五老”是指曾经为革命事业作出贡献的“苏维埃干部”、“地下游击队员”、“地下老共产党员”、“地下交通员”和“地下接头员”。为了让这些老人能够安享晚年,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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