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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警察抢劫卖淫女 用电棍威胁并与之发生性关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01:38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 (记者彭信琼)记者昨天获悉,市一中院对冒充警察入室抢劫卖淫女的被告人孙某作出终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2月,孙某利用互联网与卖淫女梁某取得联系。2月11日19时许,孙某来到梁某的住处,向梁某及在场的另一卖淫女马某谎称自己是警察,出示了其伪造的北京市公安局工作证,后持电警棍对二人进行威胁,用非法购买的手铐将梁某铐住,并与马某发生了两性关
系。随后被告人孙某以罚款为名,抢走梁某人民币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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