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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自家房 毁邻家“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05:40 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一家公司花钱将一幢大楼的部分外墙墙面粉刷,试图使大楼更适合于自己使用,哪知却将墙面越弄越糟,不仅惹来执法部门的处罚单,还被两家邻居告上法庭。目前,金牛区法院已正式受理这桩因装修惹出的相邻权纠纷案。

  装修 大楼越来越“丑”

  据原告林某介绍,几年前,她买下了位于二环路西三段35号商业综合楼三楼200多平方米的房屋,并将其改作办公室使用。今年初,被告公司将该大楼的二、四楼等楼层买下,9月初,便开始对大楼进行装修。

  随着装修的进行,林某与另一家邻居很快发现被告将大楼外立面的颜色形状和面层材料改变了。此前,大楼外墙是瓷面砖,可装修后,瓷面砖内却夹杂了大量的白色涂层,让整栋大楼显得极不协调,而且还很难看。

  后来,林某又发现,被告还擅自封闭了大楼楼梯间的窗户,将化粪池异地重建在大楼正门进出口通道处,改变公用卫生间的位置,缩小卫生间的面积,影响环境卫生和车辆的停放,还将公共通道部分据为己有。

  处罚 丑化大楼受到罚款

  林某很快向金牛区城管执法局举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大楼的楼面确实已被严重改变,破坏了整栋大楼的协调美观。同时,执法人员进一步检查发现,被告装修时,根本就没有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属擅自动工装修,已违反《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12月15日,执法局对被告处予10000元罚款。

  随后,消防部分接到举报后,也对该大楼的消防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原有的消防设施已遭到一定程度的损毁,影响到了大楼的消防安全和通风。目前,消防部门正对其进行进一步处理。

  律师 损害邻居的相邻权

  中豪律师事务所四川分所律师孔建会认为,装修房屋必须照顾邻居的合法权益,不能只考虑自身的利益,而损害邻居的相邻权。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孔律师认为,楼面变丑,破坏整体协调,虽然不影响房屋的使用,但仍会一定程度上使房屋的价值受损,降低其实际价值,侵权方应停止施工,恢复原貌,并适当做出赔偿。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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