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说“法”--打官司诉讼请求要得当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07:09 水母网

  水母网12月27日讯 (记者 杨艳萍 通讯员李红张长青)对方未按合同履行责任,遂将其诉诸法院,不料却因为向法院提出了不能举证的诉讼请求,输掉了应该打赢的官司。

  去年2月农民李某与村委签订了三亩农田的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村委负责农田的浇水。但新上任的村委会主任拒绝给李某承包的农田浇水,为此,李某前不久将村委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村委赔偿经济损失4000元。法院受理此案后委托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进行鉴定,因鉴
定时间已是2004年1月,无法确认造成经济损失的原因具体数额,李某对4000元的经济损失亦不能举证,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均由李某承担。李某于该判决生效后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

  据法律专家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本案中,李某对自己提出的4000元损失的主张不能举证,法院也未收集到证实其主张的证据,李某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而李某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要求村委继续履行浇水的合同,或采取补救措施等诉讼要求,李某将必胜无疑。因此,法律专家提醒市民打官司时,一定要慎重、实事求是地提出诉讼请求,否则有理也未必能打赢官司。责任编辑:吕淑玉(来源:水母网--今晨6点)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圣诞节
圣诞和弦铃声专题
3DMM
养眼到你喷血为止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