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审结首例“零口供”强奸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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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07:1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成都12月27日消息(记者 刘涛 通讯员蓝剑泽华)近日,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了该县首例“零口供”强奸案。一审以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强奸罪名成立,且被告人系累犯,依法从重判处被告人白某有期徒刑8年。 今年2月8日晚,白某在筠连县筠连镇小西街租住处同鞠某、李某喝酒后,携带一把尖刀行至该镇某饭店附近时,李某有事离开,白某和鞠某闯入饭店顶楼女服务员宿舍,要带该
公诉机关在庭审中以大量指控证据证明被告人白某的上述犯罪事实,并查明白某的辩解是谎言。法院审理认为,白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白某于1996年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03年9月28日刑满释放,在5年内再犯新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零口供”是指当侦查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即口供,呈递至检察机关提请逮捕时,检察机关视其有罪供述不存在即为零,而去寻求其他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囡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