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玩”被打获赔2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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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08:15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2月26日讯 到娱乐城消费无钱结账,张某被该娱乐城经理及店员打成重伤。近日,李沧法院开庭宣判,打人者于某和刘某均被判刑三年,缓刑四年,并一起负责赔偿张某各种损失共21万元。 今年 5月 20日凌晨2时许,张某在李沧某娱乐城消费后称无钱结账,该娱乐城经理于某和店员刘某跟着张某去住处取钱,当3人行至李沧区沧顺路一号楼南侧时发生争执,于某将
庭审中,鉴于于某和刘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且当庭支付了原告家属157500元,法院遂依法从轻处罚。 (张鸣 栾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