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男生挪用奶奶生活费给女生购买圣诞礼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08:29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见习记者严珑) 一名年仅12岁的六年级男生,为给班上一名女生购买圣诞礼物,竟私自挪用奶奶的200元生活费,令其父母恼怒不已。 熊女士家住武昌徐家棚,儿子小凡(化名)今年12岁,读小学六年级。小凡的奶奶独自住在余家头,她每个月的生活费一般由熊女士送去。本月20日下午,她送小凡到奶奶家时,奶奶买菜未回。因赶着上班,熊女士遂将400元钱让小凡转交奶奶。
前日,她给奶奶打电话时谈起此事,奶奶称小凡当时只给她200元,这让她十分惊讶。 还有200元哪去了呢?熊女士前晚询问小凡,小凡一口咬定弄掉了。过一会她收拾小凡书包时,意外发现一张面值180元的吊坠购物单,和一张写有“谢谢你,我很喜欢”的纸条,笔迹娟秀,显然是女孩手笔。在“证据”面前,小凡这才承认自己花180元买了个吊坠,作为圣诞礼物送给了同班一名女生,并交出了剩下的20元。 熊女士说,圣诞节互赠礼物是正常的。但这么小的孩子送吊坠,味道就不太对;而瞒着父母偷偷挪用奶奶的生活费,更让人担心孩子会养成不良习惯。 编后:这是一则令人不安的新闻。12岁伢竟给女生送吊坠,早熟得让人担心;而同样的12岁伢,竟偷偷挪用了奶奶的200元生活费,拿钱的方式和数额,同样令人担心。编发此稿,绝不是为哗众,而是想提醒家长和学校,孩子的情感和品德教育,真的不能掉以轻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