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行窃刺伤村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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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12:27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小乙通讯员曲红英实习生马亚妮)持长刀深夜到村民家行窃,被发现后逃窜无门,竟用刀将追赶他的杨某颈部刺成重伤。灞桥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刘延祥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处罚金3000元,并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1.7万余元。 今年7月2日凌晨2时许,刘延祥翻墙进入灞桥街办高楼村一住户2楼行窃,发出的声响惊醒了屋内的杨某。他一边呼叫一边下楼追赶。刘延祥见院门关闭,便返身持一把长约30厘
被刺伤的杨某被及时送往医院。经法医鉴定,属重伤。治疗期间花费1.7万余元。 法院认为,刘延祥翻墙入户盗窃,被发现后拒捕使用暴力,其性质已由盗窃转化为抢劫,且有入户抢劫和抢劫致人重伤的两个加重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